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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6名警务辅助人员(含女性辅警人员7人)大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126名警务辅助人员 (含女性辅警人员7人)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热爱公安事业;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备履职的自身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特殊人才可放宽至高中文化;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2.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及持有A1驾驶证人员(驾驶员年龄45周岁以下);3.警察类、政法类、体育类、武术类、新闻传播类院校毕业生;4.在大方县各乡(街道、管理区)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的临聘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26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大方县公安局五楼521办公室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时将进行身高测量和视力初测,初测合格者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第(七)项优先招聘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按要求现场提供作为优先招聘的原件及复印件,超过报名时限的不再受理;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填写《大方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再退还;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笔试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60分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60分的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于测评当日凭第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1)男性考生测评项目:1000米跑≤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10米×4往返跑≤13.1秒(测试要求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试要求不超过3次)。
(2)女性考生测评项目:800米跑≤4分20秒(单次确定成绩)、10米×4往返回跑≤14.1秒(测试要求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230厘米(测试要求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并予以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被聘用辅警人员实行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层级化管理。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一经聘用后,由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派遣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超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实习期辅警人员月工资为2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实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辅警人员,按照大方县公安机关现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彭勇 15086306666赵狄 18208571424 疫情防控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所有考生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及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尤其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环节,所有考生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手机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笔试或测试场地,体温≥37.3℃和未佩戴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