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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遵义红花岗区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3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文件精神,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现将我区2020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失业登记之后)。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就业见习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一)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 (二)企事业单位能够持续提供3个及以上符合高校毕业生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 (三)有负责见习生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并进行规范管理;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五)企业应能够留用20%以上的见习人员。 三、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区为1790元/月),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对见习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见习期间,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见习补贴办法 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于见习期结束当月向人社部门提供《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毕业生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明细帐(单)》、就业见习协议书、以及为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发票及保单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 五、报名联系方式 有意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携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法人身份证、企业简介及申请表(附件1)到红花岗区就业局人力资源科备案登记,总额为150个见习岗位,报满即止。联系电话:28823265,QQ群:656585542,联系人:申磊。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